DNA是人體遺傳的基本載體,人類的染色體是由DNA構成的,每個人體細胞有23對(46條)成對的染色體,其分別來自父親和母親。夫妻之間各自提供的23條染色體,在受精后相互配對,構成了23對(46條)孩子的染色體。如此循環往復構成生命的延續。親子鑒定通過遺傳標記的檢驗與分析來判斷父母與子女是否親生關系,稱之為親子試驗或親子鑒定。
隨著DNA技術的發展和應用,DNA標志系統的檢測將成為破案的重要手段和途徑。此方法作為親子鑒定已經是非常成熟的,也是國際上公認的最好的一種方法。傳統的血清方法能檢測紅細胞血型、白細胞血型、血清型和紅細胞酶型等,這些遺傳學標志為蛋白質(包括糖蛋白)或多肽,容易失活而導致檢材得不到理想的檢驗結果。此外,這些遺傳標志均為基因編碼的產物,多態信息含量(PIC)有限,不能反映DNA編碼區的多態性,且這些遺傳標志存在生理性、病理性變異(如A型、O型血的人受大腸桿菌感染后,B抗原可能呈陽性。因此,其應用價值有限。由于人體約有30億個核苷酸構成整個染色體系統,而且在生殖細胞形成前的互換和組合是隨機的,所以世界上沒有任何兩個人具有完全相同的30億個核苷酸的組成序列,這就是人的遺傳多態性。盡管遺傳多態性的存在,但每一個人的染色體必然也只能來自其父母,這就是DNA親子鑒定的理論基礎。 親子鑒定的準確性: DNA親子鑒定是目前最準確的親子鑒定方法,如果小孩的遺傳位點和被測試男子的位點(至少1個)不一致,那么該男子便100%被排除血緣關系之外,即他絕對不可能是孩子的父親。如果孩子與其父母親的位點都吻合,我們就能得出親權關系大于99.99%的可能性,即證明他們間的血緣親子關系。
DNA檢驗可彌補血清學方法的不足,故受到了法醫物證學工作者的高度關注,近幾年來,人類基因組研究的進展日新月異,而分子生物學技術也不斷完善,隨著基因組研究向各學科的不斷滲透,這些學科的進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法醫學上,STR位點和單核苷酸(SNP)位點檢測分別是第二代、第三代DNA分析技術的核心,是繼RFLPs(限制性片段長度多態性)VNTRs(可變數量串聯重復序列多態性)研究而發展起來的檢測技術。作為最前沿的刑事生物技術,DNA分析為法醫物證檢驗提供了科學、可靠和快捷的手段,使物證鑒定從個體排除過渡到了可以作同一認定的水平,DNA檢驗能直接認定犯罪、為兇殺案、強奸殺人案、碎尸案、強奸致孕案等重大疑難案件的偵破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